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兴旺大道东侧、S235省道南侧,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投资3000万元,新建3条生产线,分别为表面处理废液处置线、含金废物处置线、含钯废催化剂处置线,处理规模共计1.2万吨/年。依托现有废线路板处置线来处理有机树脂类废物,新增处置规模0.35万吨/年。对现有熔炼系统进行改建,新增一组富氧底吹炉,处置规模共计14.65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兴旺大道东侧、S235省道南侧,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刘总;
电话:0517-826838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REtiHqlvlbCaYLbdWCzUw 提取码: 9a98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档案室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
https://pan.baidu.com/s/126-EGxsTw25_pPYZplViyQ
提取码:xmqp
六、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